尊敬的投資者:
您在進行期貨交易過程中,應當規(guī)范交易行為,保證交易行為的 合法合規(guī),否則,期貨交易所、期貨公司及其他相關監(jiān)管機構將對違 規(guī)客戶給予一定的處罰,涉嫌觸犯刑法的,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。您應充分了解以下行為是期貨交易中的禁止行為:
一、通過合謀集中資金,統(tǒng)一指令,聯(lián)手買賣,操縱市場價格;
二、利用移倉、分倉、對敲等手段,規(guī)避交易所的持倉限制,超 量持倉, 控制或企圖控制市場價格,影響市場秩序;
三、利用對敲等手段,影響市場價格、轉移資金或者牟取不當利 益,例如:
1、利用對敲手段影響交割結算價;
2、盜用他人賬戶利用對敲手段轉移資金;
3、單位、個人客戶在同一期貨公司或不同期貨公司利用對敲手 段轉移資金;
四、 不以成交為目的或明知申報的指令不能成交,仍惡意或連 續(xù)輸入交易指令企圖影響期貨價格,擾亂市場秩序或轉移資金;
五、 為制造虛假的市場行情而進行連續(xù)買賣、自我買賣或蓄意 串通,按事先約定的方式或價格進行交易或互為買賣,制造市場假象, 影響或企圖影響市場價格或持倉量;
六、利用內幕信息或國家秘密進行期貨交易或泄露內幕信息影響 期貨交易;
七、以壟斷、囤積標的物和不當集中持倉量的方式,控制交易所 大量指定交割倉庫標準倉單,企圖或實際嚴重影響期貨市場行情或交 割;
八、以操縱市場為目的,用直接或間接的方法操縱或擾亂交易秩 序,妨礙或有損于公正交易,有損于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;
九、以非善意的期轉現(xiàn)行為,影響市場秩序;
十、 未按要求使用交易所標準倉單管理系統(tǒng),影響系統(tǒng)正常運 作;
十一、未遵守交易所風險警示制度及異常交易監(jiān)控指引的有關要 求;
十二、其他違反中國證監(jiān)會、上級相關部門和交易所有關交易管 理規(guī)定的行為。